2023中山小学期末考试试卷是统一的吗? 2023年中山市小学期末考试试卷未必统一。中山市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考试试卷明显不同。五年级是中山市每一年统考试,全市考试试卷差不多的,中山...
小学五年级
2023年中山市小学期末考试试卷未必统一。中山市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考试试卷明显不同。五年级是中山市每一年统考试,全市考试试卷差不多的,中山市要统计每个学校学生的学习怎么样。
六年级是小学毕业考试,故此,考试试卷肯定统一的。小学公立和私立学的进度都明显不同,公立三年级才有英语。
不是统一的。各学校都是按教育局规定的要求各校自己出题的。
中山市三乡雅居乐万象郡小区划到雅岗小学,这样小区的业主小宝宝就可以上雅岗小学了。也算是学区房。方便广大家长就近接送孩子。太好了!
中山市三乡镇什么小区划分到雅岗小学?谢谢入学积分查询方式:
1、申请人原则上可以在递交申请资料后15—20个工作日登陆当地积分入学信息查询模块;
2、输入申请人姓名及受理编号查询自己的初步积分;
3、申请人如对个人积分有异议,可及时凭受理回执到当地人服务中心提出复核,最后积分在6月20号到月底30号左右确定。
上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可以查询: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23〕151号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3年)和《有关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详细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32号),结合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己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办理《广东居住证》,在中山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由自己申请并经过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流动人员,纳入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范围。
第三条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由市政府统筹,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详细开展,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依职责权限帮助开展。
第四条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采用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变动调整的模式。
第五条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3个部分构成,详细积分项目指标见附件《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第六条根据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分类管理、分区排名的原则,流动人员可按照其积分情况享受对应的服务和管理待遇。
第七条积分累计超越30分的流动人员,其政策内生育的孩子可以在产权房屋所在地或工作地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排名。
流动人员按积分排名享受孩子入读公办学校待遇的,其孩子只具体安排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第八条积分累计超越60分的流动人员,其自己、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的,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第九条流动人员享受孩子入读公办学校的指标数和流动人员迁入中山市户籍的指标数,由市政府在每一年3月底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流动人员在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以外的镇区申请享受有关待遇,累计总积分根据个人实质上总积分的百分之30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对需享受有关待遇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市政府发布的指标数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二条对积分达到入户中山市条件并获取入户指标,暂不想入户的流动人员,三年内可凭有效的《广东居住证》和积分入户公告书在居住地享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权益和公共服务:(一)其孩子可享受户籍居民孩子同等的义务教育待遇;(二)创办企业的,可享受户籍居民同等补贴扶持政策,所办企业可以申请各级科技项目资助资金;(三)按规定申请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四)申请社会救助;(五)按规定免费享受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六)按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七)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
在这里这个时间段,产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或犯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其享受待遇资格。
第十三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罚的流动人员,不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和入户;有超生行为的流动人员,自对双方均作出处理决定那天起,5年内不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第十四条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按照本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开展细则,报市政府批准后开展。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那天起施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23〕113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3个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这当中基础分指标涵盖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涵盖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奉献、投资纳税、卫生疫情防控和儿童随行卡办理八项内容,扣减分指标涵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两项内容。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一、基础分(一)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成绩+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成绩。
1、文化程度成绩。
(省标)成绩标准:初中为5分;高中(中技、中职)为20分;大学专科为60分;本科或者以上为80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成绩。
(省标)成绩标准: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为10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为3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50分;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或者以上为60分。
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参保情况成绩。
(省标)成绩标准:在广东内参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分限50分;在中山市内参与上面说的各项社会保险的,每个险种每满一年再积0.5分,额外积分最高限25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成绩+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下同)年限成绩。
1、房产情况。
(市标)成绩标准:自己、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且居住的为30分。
申请积分入户的,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小于中山市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2、办理居住证年限。
(市标)成绩标准:积累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增多3分,最高分限30分。
二、附加分(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年龄成绩+婚姻状况成绩+计划生育成绩。
1、年龄。
(市标)成绩标准: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人员为5分。
2、婚姻状况。
(市标)成绩标准:未婚者为10分。
3、计划生育。
(市标)成绩标准:(1)申请人在离开户籍地前办理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达我市后根据相关规定在居住地计生部门进行验证,并根据证明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加2分。
(2)根据政策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环加5分、结扎加20分。
(3)每一年根据要求参与居住地计生部门领导组织的孕情检查4次,加5分。
(二)急需人才。
(市标)成绩标准:属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缺失适用高层次人才加50分;属于镇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加20分。
按最高成绩项目计分,不积累计分。
(三)专利创新。
(市标)成绩标准:近5年内取得国家专利者加30分。
拥有多项专利的可累计积分。
(四)表彰奖励。
(省市标)成绩标准:在广东范围内,取得县级党委政府、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一次积30分,最高不能超出60分;取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一次积60分,最高不能超出120分。
在中山工作生活这个时间段取得的,县处级奖励的每一次再额外加10分,最高不能超出20分;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每一次再额外加20分,最高不能超出40分。
中山市镇区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按县处级级别积分。
(五)社会奉献。
成绩标准:近5年内在广东从事社会服务根据下列标准计分。
1、参与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分限10分;在中山市内参与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省市标)2、个人捐赠每满1000元加2分,最高分限10分。
接受捐赠的单位一定要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捐赠行为出现在中山市内的每满1000元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省市标)3、无偿献血每满200CC加2分,最高分限10分;无偿献血行为出现在中山市的每满200CC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省市标)4、在中山市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每一次加20分,最高分限40分。
(市标)(六)投资纳税。
(市标)成绩标准:1、在中山市个人投资(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依据)10万元起计分,投资每满10万元加1分。
2、个人在中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加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税款每满1万元加1分。
(七)卫生疫情防控。
(市标)成绩标准:1、自觉为孩子参与计划免疫的,加1分。
2、自觉参与妇幼保健(详细项目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加1分。
3、婚前自愿参与婚检的,加1分。
4、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加1分。
(八)儿童随行卡办理。
(市标)成绩标准:主动到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为孩子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十六周岁以下儿童随行卡》的,加3分。
三、扣减分(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省标)减分标准:1、有超生行为的,超生一个孩子的扣100分,再超生的加倍扣分;2、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孩子且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或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孩子的,扣50分。
(二)违法犯罪。
(省标)减分标准:1、近5年内曾受过劳动教养扣50分;2、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扣100分。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开展细则中府办〔2023〕64号(试行)第一条为逐步递次推动我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按照《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23〕151号),结合我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实质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详细开展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发和维护“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管理模块,组织、协调和详细指导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受理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有关投诉。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委托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详细负责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的申请受理、资料初审和资料录入等工作。
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在镇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有关组织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帮助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还有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做好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设立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申请窗口,负责统一受理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申请。
各镇区计生办设立针对服务窗口核查申请积分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确定加减分,开具计划生育情况审查核验表。
第四条流动人员向产权房屋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纳入积分制管理,应按规定在内容框中填写申请表格,提供居民身份证、广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在我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还有居住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查核验表,并按《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文化程度。
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没办法验证的,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含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应提供经全国、广东统一考试颁发的或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或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官网没办法验证的,须同时提供中山市职业技能鉴定详细指导中心出具的鉴证证明。
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级别,应提供《广东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高效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出具的鉴证证明。
(三)社会保险。
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出具的参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情况证明。
(四)房产情况。
应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居住年限。
应提供《广东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婚姻状况。
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七)计划生育。
应提供中山市镇区计生办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证明。
(八)急需人才。
满足我市相关引进缺失适用人才规定的流动人员,提供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属于镇区急需人才的提供镇政府(区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九)专利创新。
应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表彰奖励。
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社会奉献。
应提供志愿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接受捐赠机构所出具的捐赠证明、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投资纳税。
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山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十三)卫生疫情防控。
应提供资料涵盖:1、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2、中山市各医院或防保所出具的自觉接受国家规定产前检查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检查的相关证明;3、有婚检资质的医院出具的已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证明;4、中山市医疗机构发出的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有毒有害工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儿童随行卡办理。
应提供孩子有效的《十六周岁以下儿童随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收件后,对受理的资料进行核验,对资料真伪有异议的,提交镇区有关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审查。
资料经审查核验后,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应及时统计成绩,并录入“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管理模块。
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流动人员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第六条流动人员的积分情况按照流动人员相关指标内容的变化在“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应作变动调整。
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流动人员相关指标出现变化时,应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核验纳入个人积分档案,调整积累积分。
各镇区公安分局、计生办发现目前已经纳入积分制管理的流动人员存在扣减分指标中规定情形的,须及时将名单告知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人员的积分进行对应调整。
第七条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不能纳入积分制管理;已获取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
该申请人不可以再申请参与积分制管理。
第八条流动人员迁入中山市户籍后,对其积分制管理自动终止。
第九条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员,其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孩子满足入学条件的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入读中山市公办学校待遇(限于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具体安排,其他年级及转校的不纳入),详细操作流程请看下方具体内容:(一)市按照各镇区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常住流动人员规模,每一年提供一部分的公办学校学位(以下称“入学指标数”),用于具体安排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员孩子入读镇区公办学校。
市教育局可以在每一年初拟定当年入学指标数报市政府批准,并于3月底前统一向全市发布。
(二)需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读公办学校待遇的流动人员,可以在上一年9月启动至当年4月底前向产权房所在地或工作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于5月底前分镇区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从高到底的排序,并在本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将排名情况提交市教育局。
各镇区按照发布的学位数和排名情况,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具体安排流动人员孩子入读;不服从具体安排者,原则上不可以再享受这个待遇。
(四)流动人员按积分排名享受孩子入读公办学校待遇,只取父母一方的积分。
(五)在总积分一样、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申请人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的所成绩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仍然并列,则按提出入学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第十条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员,自己可申请享受迁入中山市户籍的待遇,详细操作流程请看下方具体内容:(一)市按照各镇区公共资源的实质上情况,每一年具体安排一部分的流动人员迁入中山市户籍(以下称“入户指标数”)。
每一年年初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市公安局按照省下达的指标数拟定各镇区当年的入户指标数报市政府批准,原则上于3月底前统一向全市发布。
(二)已纳入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其自己、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的(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可以低于中山市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在法定工作年龄内,需享受迁入中山市户籍待遇者,可以在上一年9月启动至当年4月底前向其住所所在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于5月底前分镇区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从高到底的排序,并在本市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将排名情况提交市公安局,并向进入指标数内的申请人发出积分入户公告书。
(四)排名在申请地镇区入户指标数内的申请人,带上积分入户公告书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在三年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有关手续。
详细入户程序由市公安局另外单独制定。
(五)在总积分一样、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申请人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的所成绩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仍然并列,则按提出入户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申请人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孩子可以随迁,详细办法由市公安局另外单独制定。
第十一条申请入户待遇的流动人员,其基础分和附加分的合计积分排名在入户指标数内的,其名单在提交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公示前,由申请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先提交所在地公安分局对申请人是不是存在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工作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镇区公安分局负责对申请人是不是被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公示这个时间段,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接到对流动人员所成绩值持异议或投诉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根据职能分工转入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有关职能部门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身份证的核查。
市教育局:负责学历证书的核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和市缺失高层次人才证明文件的核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核查。
市卫生局:负责孩子出生证、儿童免疫接种证、妇幼保健证明、健康证、婚检证明、献血证书、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核查。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相关计生证明文件的核查。
市民政局:负责婚姻状况证明的核查。
市科技局:负责专利证书的核查。
市工商局: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的核查。
市国税局:负责为个人纳税者提供的国税纳税凭证的核查。
市地税局:负责为个人纳税者提供的地税纳税凭证的核查。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居住证(暂住证)、十六周岁以下儿童随行卡的核查。
市志愿者组织:负责审查核验本系统内机构为个人出具参与活动情况的证明核查。
接收捐赠机构:负责对自己出具的捐赠证明的核查。
个人提供的获奖证明或荣誉证书,由市有关部门向颁发机构核查。
第十三条流动人员在申请积分制管理途中,对相关部门、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或其他有关机构执行积分制管理有关规定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提出,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提请市政府责令予以改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四条流动人员满足中山市其他入户政策的,仍按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国家和省对流动人员管理另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公布那天起施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开展细则(试行)》(中府办〔2023〕85号)同时废止。
2023中山幼升小报名:2023年5月21日9时至6月1日24时
小学一年级: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年龄达到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1.2023中山市小学报名入学流程
2023中山市小学报名入学流程:登纪录写入学信息-信息审查核验-填写志愿,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查核验人员可以按照政务数据审查核验: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线上传的资料审查核验;审查核验时不可以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公告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查核验。
监护人一定要尽早在线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查核验情况,补齐审查核验没有通过的信息。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需要在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查核验。信息[审核通过]的,才可以参与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小学信息审查核验不通过的,请按照官方要求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核验。证件超过要求规定的时间不可以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孩子、华侨孩子,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质上情况核实。
2.2023中山市小学报名入学流程
2023中山市小学报名入学信息补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因素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小学家长可以在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在线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具体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小学: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中山市实验小学,中山市第一小学初中高中:中山市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四大名校。
小一学位申写上错了没关系的,现在是可以更改的,而且,在全部的资料审查核验后,申请学位的学校将会对错报的情况进行公告,统一具体安排时间进行复核,不会对孩子申请学位导致影响。
学位: 授予个人的一种学术称号或学术性荣誉称号,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学科领域里已经达到的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领域中所做出的杰出奉献。由具备授予资格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其它学术机构、审定机构授予。学位称号终身享有。 起源自于欧洲中世纪。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哪种学位,表达他具有哪种学术水平或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2023年中山市三乡镇小学积分入学最低标准线是2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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