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历史定律的内涵,中国十大历史定律的内涵?

中国十大历史定律的内涵,中国十大历史定律的内涵?

中国十大历史定律的内涵?

历史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有部分科学真理却自始至终保持不变。纵观上下五千年的中华历史,铁板定律在风雨飘摇中却越来越印证了其正确性。

商纣王即位后,便命人为其雕琢一副象牙筷子。纣王的亲叔叔萁子预言道:“象牙筷子肯定不可以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可以盛野菜粗粮,只可以与山珍海味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肯再穿粗葛短衣,住茅草陋屋,而要衣锦绣,乘华车,住高楼。国内满足不了,就要到境外去搜求奇珍异宝。我不禁为他担心。”

历史的蓬勃发展和进步果然印证了萁子的担忧,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益收狗马器物,充仞宫室。……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而诸侯叛,亡其国,自己“赴火而死”。

清代戏曲家孔尚任所作《桃花扇》中有段词: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世人的贪欲就是这样:得寸进尺,得陇望蜀,没有止境的。君王的贪欲,更为可怕,因为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人可以阻止他。

越王勾践为报仇雪恨而卧薪尝胆,自我管理能力很强。但他的人品却很差。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一直追随的两个功臣,在其成就大业后面,一个被杀,一个逃跑。

杀文种时,勾践说:“你教我灭吴七种方式,我用了这当中三种就灭了吴国,你那里还有四种,把它带到先王那里去吧。”

范蠡曾规劝文种,“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范蠡之智,明显高过文种,终能免于一死。

兔死狗烹这样的事,历史上持续性地重演,开国皇帝杀功臣不计其数。刘邦杀韩信等,朱元璋杀胡惟庸等,某太祖杀一众功臣等,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算是有良心的带头大哥了。

世人不管是谁,只要抢到这个位置上,总会不由自已害怕失去,原本就是抢来的东西,难保不被别个抢去。故此历史上兔死狗烹之事持续性重演是完全满足逻辑的。

三国的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论及天下兴亡之道,“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故此,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故此,倾颓也。”奸臣和小人,虽为人所不齿,但他们在历史上却占有重要地位。皇朝的灭亡,历史的蓬勃发展和进步却有他们推波助澜的功劳,基本上算是压死骆驼的最后几根稻草了。

《史记》中有《佞辛传》;

《汉书》中有《奸佞传》;

《新唐书》、《宋史》、《元史》《辽史》、《明史》等正史中都拥有《奸臣传》。

奸臣在历史中的地位不容小看,如同生态系统中腐蚀微生物一样,没有了他们反到是不利于循环与发展。

鲁迅说凡是“猛人”,“身边便总有哪些包围的大家,围得水泄不透。”结果,“是为了让该猛人渐渐变成昏庸,有近乎傀儡的趋势。”“中国之故此,永是走老路,因素也就是在包围,……。”

那就是包围定律。权力越大,被包围就越厚。

唐代柳宗元有一篇题为“敌戒”的短文,精辟阐明了对立事物当中的关系,其思维逻辑与常人常理完全相悖,富于哲理。

文章中心思想就是:敌人的存在虽然是有害的,但是,假设有很强的敌情观念,可以以敌为戒,常备不懈,奋发图强,就可以够转害为利。假设在失去对立面以后,就忘乎故此理所当然招来无穷祸患。

压根大家都把敌人当成是祸害,无力者避之,有力者从问题的根源解除之。唯独柳宗元觉得,有敌人是好事。没有强大的敌人,失去了外部的压力,内部自然就腐化。未闻边塞号角,但见歌舞升平。自秦以后,皇朝的历史,一代不如一代,整个社会的精神处于退化之中。没有了竞争的压力,也就失去了持续性创新进步的动力。

唐后期,以牛僧孺、李宗闵等为领袖的牛党与李德裕、郑覃等为领袖的李党当中斗争从唐宪宗时期启动,到唐宣宗时期才结束,可持续将近40年,最后以牛党获胜结束,史称牛李“朋党之争”。

中国历史上这样的“党(派)争”持续持续性。朋党情况是有其社会根本的。中国是一个源自于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的宗法社会,其特点之一就是盘根错节。一个人立于社会,并不是是孤立的,在他的周围有各自不同的各样的关系,亲戚关系、乡党关系、考生关系、师生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帮会关系等等。

这些关系构成了一个人的社会资源。聪明的人,运作得好,是个办大事的人,经后的发展不可限量。

“黄宗羲定律”是由秦晖先生依据黄宗羲的观点而总结出来的历史规律。其内容是: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一次税费改革后,因为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不短的一个时期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累积莫返之害”。

政策的制定初衷是正确的,然后时常在执行途中就偏离了方向。因素是复杂的,但有两点可以明确:政策执行者水平太差;为了私利有意或恶意不根据正确的方向执行。作者觉得在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情况下,官僚们大多数是有意或恶意装糊涂为己牟利的。

孟子有言:“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亦五世而斩。”意思就是不管怎样的荣光富强,都很难维系五代。 积弱衰败也不会连续五代。

一个有本事的人,得了个好位子,积攒一份好家业,想把他千秋万代的传下去。但“五世而斩”,梦想终会被残酷的现实所击碎。正这里说的“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五服”。

郭子仪之孙因为挥霍无度家产败尽,沿街乞讨来到河西庄,想起了奶妈,便去寻访,问了不少人可是大家都说不清楚,天快黑时走来一个农夫,他上前一打听竟然是自己奶妈的儿子,到人家家里一看,粮囤座座,牛马成群。他就问:你家既然如此那,有钱,为什么还需要自己劳作?乳母的儿子就说:家产再大,也会吃空。家母在世时,领我们创业,才有此家业。勤俭持家,乐趣无穷啊!郭孙听后很惭愧。这主人不忘旧情,便让郭孙在家管账,无奈他对管账一窍不通,主人不禁叹息到:真是三十年河东享不尽荣华珍贵,四十年河西寄人篱下。

清末权臣袁世凯,为大清帝国送了终,人称“权大欺主”。蒋介石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其“御下之术”便是暗中支持和挑唆各个派别和山头相争,各派彼此争斗、钳制,需从蒋那里寻找支持,于是蒋超越各派之上成为没办法撼动的最高领袖。

历史上最困扰着历代的政治家的就是“权大欺主、功高震主”。楚成王儿子商臣,逼迫成王自杀;吴国公子光派专诸刺杀王僚;西汉末有王莽篡汉;晋有八王之乱;三国时期有曹操等等。

生物学中有一个名词叫顶端优势。当一棵大树中心干上的分枝高过中心干时,其生长势会强于中心干,最后取而代之。取而代之是因为生长势的对比出现了变化,终于成为强枝弱干。在帝国的朝堂上,当帝王与臣下“权势”的对比出现变化时,也会有“取而代之”。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一样,对优势地位的竞争无时不有,无处不在。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面,中国的知识分子就变成了“毛”。举国完全一样,唯有一个思想,欧洲人没有做到,我们中国人做到了,这是很值得骄傲的。但世界上的事物都拥有其两面性,有利必有弊,针对我们的成绩也须一分为二。知识分子都变成了“毛”,依详细内容记录于“皮”之上,当然很好。只是要从这些失去思想的“毛”中出现出像洛德、卢梭这样的思想家还有像牛顿、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绝无可能。晚清以后的落后与挨打,似乎也就成了一种历史的肯定。

当我们需毛时,我们把他们碰上神坛;不用时,打入牛棚。

没必要解释,谁拿着武器谁有发表讲话权。

第一定律:骄奢亡国定律

殷纣王即位不久,就让人针对给他打造一双象牙筷子。贤臣箕子当时就说道:“象牙筷子肯定不会配瓦器,要配犀角碗,白玉杯,这些器皿里肯定要盛山珍海味,吃了好东西,肯定要穿好衣服。我不禁为他担心。果然没多久商朝就在殷纣王手里毁于但凡是。

另一个出名的就是隋炀帝,为了满足自己的想法,隋炀帝常在月夜带宫女在马上演奏《清夜游》曲,弦歌达旦。炀帝游江都时,率领诸王、百官、后妃、宫女等一、二十万人,船队长达二百余里,所经州县,五百里内都要奉献食物,挥霍浪费的情况十分严重。最后因为自己骄奢淫逸,穷兵窦武,把个大好江山落入他人手中。

第二定律:杀功臣定律

最先以杀功臣出名的当属越王勾践,为了报仇雪恨,卧薪尝胆,人大多数情况下所不忍。终成霸业,但是,刚成大也后面就要杀他得两个功臣,文种范蠡。范蠡逃跑时曾劝说文种:“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但是,文种不听,后来果然被杀死。

另外大杀功臣的还有刘邦,和朱元璋等。韩信因没有听部下意见起兵造反,后来因为信任萧何,却被早就想杀他的吕后害人死,可幕后主使是刘邦。后来萧何也为了消除刘邦的杀己之心,而自污(强征百姓土地),才得以保全性命。

第三定定律:小人定律

奸臣和小人虽为人不齿,缺在历史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王朝的覆灭,国家的劫难时常都拥有他们的参加,例如唐朝奸相李林甫,人称“口有蜜,腹有剑。”因为他的谗言,另外,安史之乱致使大唐王朝逐走向灭亡之路。

第四定律:敌对定律

大家一向觉得没有敌人才是最好的事情,但是,这是最错误的认识,一个国家假设没有了敌人,失去了外来的压力,内部就启动腐化了。清朝就是如此,康熙乾隆年间周边都没有强大的敌人,直到西方列强来了,却毫无对战之力。

第五定律:朋党定律

中国历史上党争持续性,朋党定律在东汉末年表现的特别明显先是外戚把持朝政,后来又被张让等十常伺主政。为了清君侧,外戚何进吸引到董卓,却因为这个原因而将东汉江山弄的四分五裂。

第六定律:改革定律

历史上有几次变革,变革初衷都是想改善农民负担,到最后却加重了农民负担。例如王莽新政,王安石变法等。

第七定律:五世而斩定律

每个朝代都拥有很多功臣,被封了地,爵位等,不少都是世袭罔替,甚至有的还得到了免死金牌。但是,这些功臣基本上都没有到第五代,就被杀的杀,砍的砍。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他们的特权太大了,导致他们目中没有人,欺凌百姓的局面,可是皇帝也得考虑老百姓的心思,正这里说的失民心者失天下。

第八定律:权大震主定律

有部分功臣仗着自己立的功劳,被皇帝加封各自不同的官职,致使权利越来越大。渐渐在朝野之上有了一部分势力,后来就想着代替皇帝的位置了。例如三国时期司马家族直接把皇帝给杀了,自己当了皇帝。再有清朝的鳌拜也仗着自己的权势想造反,却被康熙先行一步把他拿下了。

第九定律:隔代平反定律

每个朝代也都拥有被皇帝冤杀之人,但是,过了几代就可以被平反了,特别是明朝被朱元璋所杀之人,不少都被后来的皇帝平反了。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平反还能收买一部分被冤杀之人后代人心,而且,也对他的统治起不到威胁作用,才会平反。

第十定律:嫁祸于女人定律

看历史书,基本上每个朝代的都拥有女人的参加。如烽火戏诸侯的褒姒,商朝的妖后妲己,隋朝的萧淑妃,等等,不少人都将王朝的灭亡,皇帝的无能归罪于她们身上,但是,她们只是皇帝的附属品,最后下决定的都是皇帝。皇帝要怎么做,她们起不了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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