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各小学的入学条件,盘锦幼升小大概什么时候报名

盘锦各小学的入学条件,盘锦幼升小大概什么时候报名

盘锦各小学的入学条件?

只要年龄达到六周岁的儿童不会附加任何条不管民族,还是户籍都可在离家近的小学入学,盘锦更是加大力度不漏一个孩子上学的

盘锦幼升小入学有什么条件?

答案就是只要年龄达到六周岁的儿童不会附加任何条不管民族,还是户籍都可在离家近的小学入学,盘锦更是加大力度不漏一个孩子上学的

2023小学盘锦报名需什么资料?

2023年盘锦的小学报名需房产证(不动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检查核验单。

要是报名,最好早一点特别要注意关注下招生平台。

盘锦市学区划分2023详细小区?

一,市实验小学,(1,居住在向海大道以西户籍为创新和惠宾派出所户籍。)

二,市鹤乡小学。(创新及惠宾派出所户籍,兴盛和兴海街道除外。蓝色康桥,生态园小区,园丁新村小区,红盾小区)

三,兴隆台区第一小学。(乐园小区,水游城小区,兴隆台区荒地村)

四,兴隆台第二小学(兴隆台区前胡村,胡家村,及兴隆台街以南,惠宾街以北,芳草路以西,青年路以东区域学龄儿童)

五,兴隆台第三小学。(湿地公园以南,公园街以北,向海大道以西,兴隆台区域学龄儿童)

六,兴隆台区世纪小学(惠宾街以南,环城南路以北,泰山路以西,中华路以东。园丁新村一区,二区,红盾小区。)

其它略,详细见下表~

(2)居住在上面说的区域内的非创新派出所户口或惠宾派出所户口的学龄儿童,按照学校学位情况,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接收。

2.市鹤乡小学

(1)户籍为创新派出所(兴盛、兴海街道除外)或惠宾派出所户口;

(2)房产证区域为兴隆台区惠宾大街以南,向海大道以西,鹤乡小区以北、泰山路以东,涵盖:鹤乡小区、法院小区、园丁新村一二区、科学家花园、师专家属楼、工行小区、财贸小区、红盾小区,地税局家属楼,工商局家属楼,盐碱地家属楼,烟草专卖局家属楼,刑警家属楼,体育局家属楼。

(3)居住在惠宾派出所辖区内向海大道以东(蓝色康桥小区、生态园小区)的学龄儿童,以父母的工作单位为标准划分至地方或油田学校;

(4)居住在上面说的区域内的非创新派出所、惠宾派出所户口的学生,按照学校学位情况,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接收。

(二)区属小学

1.兴隆台区第一小学

(1)兴隆台区户口

(2)居住在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以北、向海大道以西、兴油街以南的学龄儿童(市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已划定的范围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孩子按照学校学位情况,在以上范围内由近及远招收;

(3)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兴盛街道、小锅村、毛家村、荒地村。

2.兴隆台区第二小学

(1)兴隆台区户口;

(2)于家村、五里村、二十里村、冷家村、前胡村、胡家村等户口;

(3)锦富花园、蓝色康桥、兴隆新村(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已划定的范围除外);

(4)青年路以东(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已划定的范围除外);

(5)居住在(2)、(3)、(4)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孩子等。

3.新世纪小学

(1)兴隆台区户口;

(2)居住在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以南,泰山路以西及鹤乡小区南的学龄儿童(市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已划定的范围除外)深造念书,进城务工人员孩子按照学校学位情况,在以上范围内由近及远招收。

(三)处于城区的辽河油田所属各小学

总的原则是辽河油田各中小学只招收辽河油田职工孩子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孩子深造念书。由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按照学位情况,按暂住地与学校距离,坚持相对就近原则,具体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孩子深造念书。

盘锦市兴隆台地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招生范围)

1.成功小学

成功社区、紫园社区、河畔社区、新广厦社区,振兴北区、惠丰家苑社区、林丰社区、鑫怡和社区、兴隆新村社区,惠丰家苑社区也可到幸福小学深造念书。

2.迎宾小学

生态园社区、迎宾社区(迎宾小区、迎宾花园、翠南小区)、研究院社区、设计院社区、清华坊社区、丽园社区、光明社区

3.幸福小学

幸福社区、蓝色康桥、财贸小区(3—6栋)、欧式花园小区、世纪社区、惠丰家苑社区、消防支队社区。

4.兴隆台一小

新工社区、和平社区、钻工村、乐园小区、水木清华社区、固井社区、振北小区(渤海派出所)。

5.兴隆台二小

金河南北区、天元蓝城社区、紫润名都社区。

6.兴隆台三小

先锋社区、作业社区、压裂社区、景兴社区、团结社区、清泉社区、二基地、泰山社区、泰山新苑社区。

7.兴隆台四小

现代城社区、润城苑社区、锦祥社区、丰裕社区、文祥社区、兴隆小区。

8.渤海一小

测井社区、阳光国际社区

9.渤海二小

兴油社区

10.渤海三小

海园社区、永祥社区、长湖社区、长湖新城、广厦新城

11.渤海四小

油建二公司社区、天俪家园社区

小学入学条件户口规定?

小学入学户口规定是:学生报名时需持有户口本,还学生户口随父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质上居住地完全一样的才可以办理入学,另外针对学区的认定上,需提交房产证来进行认定。

小学入学条件户口规定

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报考条件?

按照《辽宁教育厅有关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意见》(辽教发〔2023〕106号)和市教育局印发的《有关转发省教育厅印发的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规则和程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防疫工作的整体形势,现在针对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开展意见。

一、整体要求

1.以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逐步递次推动义务教育招生公平为目标,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真切切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全力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2.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防疫工作的需,自2023年起,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官网网址:http://47.105.38.168;手机端:特别要注意关注“盘锦微教育”微信公众号-政策公布-2023招生入学报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平台达到网络在线报名、网络在线审查核验、网络在线录取。非经过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全部视同无效招生。

3.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真真切切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导致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各种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可以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根据测试成绩分班。

5.保证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居住证作为随迁孩子深造念书义务教育的依据之一,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着遇。依法保证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深造念书。针对满足优待条件的烈士孩子、军人孩子、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孩子、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孩子、一线医务工作者孩子、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孩子还有其他各种优待对象,各县区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6.各学校要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可以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奥数班等,班与班当中学生数原则上相差不能超出2人,不可以按照考试成绩编排座位。

7.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绝经过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入学,学籍建立完全以招生平台的录取结果为准。学生和学籍不可以分离,即“籍随人走”。

二、招生原则

1.属地划分原则。

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域内所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主管教育局按照各学校办学条件、域内常住人口等情形统一制定并公布。小学班额不能超出45人、初中班额不能超出50人。严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未经同意私自跨区域招生。

2.划片招生(对口升学)原则。

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学校布局、常住人口的变化等原因合理划分招生片区,小学根据不需要考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初中可按照域内实质上情况采用对口升学或划片招生。公民办学校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招生应遵照对口直升的原则,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校小学毕业生的就学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要具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深造念书。

3.批次录取原则。

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照考试报考条件设定批次录取顺序。当同一批次报名的学生人员数量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当某一批次报名的学生人员数量超越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此过程面向社会予以公开。

4.公开透明原则。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简章)等通过招生平台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过程的重点环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长代表进行监督,真真切切保证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5.控制择校原则。

为规范招生规则和程序,防止因择校而出现的转学情况,凡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申请变更深造念书学校,可以在2023年招生工作结束后,由主管教育局根据《辽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具体安排入学。

6.人文关怀原则。

盘锦市户籍的孤儿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按照意愿选择学校深造念书,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安排。

三、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入学信息登记。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真真切切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互联网畅通等保证工作,合理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保证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龄达到6周岁的儿童;2023年8月22日以后,如很小一部分学校学位仍有空余,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最多可由2023年8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学生信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入。

7月1日-7月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或到申请入学学校登记孩子入学信息,选择报名学校(现场报名的学生,学校可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场初审)。7月5日为小学入学报名结束日,后面不可以修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

2.公民办小学入学信息真实性审查核验。

7月6日-7月10日,各小学按照申请深造念书本校的学生信息,采用现场或网络在线审查核验的方法进行初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3.民办小学录取。

8月10日-8月11日,全市各民办小学录取,如报名人员数量大于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方法录取,此过程由市教育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整个过程参加。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可以再参加公办小学录取。针对确需申请回公办学校深造念书的学生,需待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生入学条件、学校学位等情形统筹具体安排。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公告。

4.公办小学录取。

8月12日-8月13日,第一次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重新选择公办小学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录取条件与未报名参加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完全一样。

8月14日,各小学按照申请深造念书本校的学生信息,采用现场或网络在线审查核验的方法进行初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8月17日-8月21日,全市各公办小学录取。各学校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录取方案、划定的招生范围、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超越招生计划的批次要进行随机派位,详细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

8月22日以后,各县区统筹未被录取的小学学生入学。

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公告。

5.统筹居住地入学政策。

本市小学招生面向本市户籍、本地居住还有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孩子,不招收外市户籍且不在盘实质上居住的儿童入学。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和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在实质上居住地申请深造念书,详细办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及报名。

6月29日-6月30日,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域内各小学毕业生信息导入招生平台。

7月1日-7月5日,各县区有序组织域内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进入招生平台,对学生信息、户籍地点位置、居住地地点位置等入学重要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内容框中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法),如果发现相关信息与实质上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深造念书小学进行更正。

学生各项信息核对正确后,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或到申请入学的初中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7月5日为初中入学报名结束日,后面不可以修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针对现在针对读于我市民办学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非盘锦户籍且没有满足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孩子条件,建议选择对口直升方法,如果是因为没有满足市内其他初中的招生条件致使不可以被盘锦各初中录取的,由家长自行协调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深造念书。

针对满足申请回盘深造念书初中条件但毕业于外市的小学毕业生,由初中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核验入学材料并录入学生信息。

2.公民办初中入学信息真实性审查核验。

7月6日-7月10日,各公民办一贯制学校审查核验本校学生直升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

各小学按照申请深造念书本校的学生信息,采用现场或网络在线审查核验的方法进行初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3.民办初中录取。

8月10日-8月11日,全市各民办初中录取,如报名人员数量大于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方法录取,此过程由市教育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整个过程参加。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可以再参加公办初中录取。针对确需申请回公办学校深造念书的学生,待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生入学条件、学校学位等情形统筹具体安排。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公告。

4.公办初中录取。

8月12日-8月13日,第一次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学生重新选择公办初中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录取条件与未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完全一样。

8月14日,各初中按照申请深造念书本校的学生信息,采用现场或网络在线审查核验的方法进行初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审核通过]信息。

8月17日-8月21日,全市各公办初中录取。各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制定的录取方案、划定的招生范围、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超越招生计划的批次要进行随机派位,详细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

8月22日以后,各县区统筹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公告。

5.统筹居住地入学政策。

招生对象为一是盘锦市小学应届生,二是满足户籍、住房、进城务工随迁孩子考试报考条件之一的外省市小学应届生,不招收外市户籍且不在盘实质上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针对毕业于外省市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来)盘深造念书初中,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盘锦市内户籍;

(2)在盘锦市实质上居住,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盘锦市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

(3)在盘锦市务工随迁,法定监护人可以提供盘锦市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监护人具有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放的盘锦市居住证。

公民办寄宿制学校在审批地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可以超范围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发布招生简章。

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详细指导与管理,按照学校的实质上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简章等有关信息在招生平台还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各民办学校可以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招生计划除满足本校小学毕业生的需求外,非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大于剩下招生计划,全部实行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涵盖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取的费用标准等。

2.开展网络在线报名。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实行网络在线报名、招生和录取。7月1日-7月5日,报名深造念书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和报名深造念书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招生平台填写志愿,每人可填写1所民办学校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并可选择性填写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用有效措施,真真切切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详细指导、监督和管理,要运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保证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途中以考试(测试)方法选拔录取学生,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取的费用,或未经同意私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责令校长或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纠偏,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

3.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各种学校不可以早一点开展招生及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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